有一種罪惡感,因為Keep Walking而來!


轉眼,執行「走路」計畫也近已有二週的時間了,期間只有一天因不在家而沒有「走路」。
「走路」計畫在家中的跑步機實行
不利於跑的我因此改以走路方式,又為方便除去運動後的臭汗選擇在晚上執行計畫。
從第一天的每次:23分鐘/最高時速4.0公里/里程1.4公里/消耗卡路里105卡
到今天已是每次:30分鐘/最高時速5.2公里/里程2.3公里/消耗卡路里172卡
每天除了走跑步機,再搭配一項晨間運動~像是陪小孩走路上學(來回一趟也可走路超過十分鐘以上),或者甩手功十分鐘。

我的罪惡感,便是因為~要消耗卡路里172卡,原來透過運動至少約要30分鐘才夠呀!
真是一種當頭棒喝的深深覺醒!
所以最近當再拿起零食時,總會仔細的看看包裝上的營養成分標示,以避免服用過量(汗)

畢竟人是活著的,適當的滿足需求我想~是可以也應該的,不要太過於苛刻讓自己活得痛苦,當然有一些條件來控制是必要的,暫且不論肥胖,至少健康是絕對重要的。

因為「走路」讓我醒過來了,繼續Keep Walking吧~茱利亞!
如果因此也能給他再瘦一點,那我就更更更更開心了(哈哈哈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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